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《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》、《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》,充分发挥科研创新平台的综合效能,凝聚形成高水平的创新群体,提升学院科研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,形成一批在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的科研成果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科研创新团队是以方向带头人为首席专家,以优秀青年教师为骨干的研究群体。
第三条 根据已确定的研究方向组建,建设期为三年。
第四条 科研创新团队实行目标考核管理。
第二章 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
第五条 团队成员人数一般为5~8名,其中包括团队带头人。
第六条 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宽广的学术视野、较高的学术造诣、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既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,又要符合学院学科建设需要,副高及以上职称,硕士及以上学位,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2项有经费支持的省部级项目(包括教改项目,经费到款1万元及以上),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10篇以上,并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一等奖前5名、二等奖前3名,三等奖前2名;或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3名,二等奖前2名,三等奖第1名;或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3名、二等奖前2名,三等奖第1名;或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奖。
第三章 考核目标
第七条 建设期内,团队每年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。
第八条 建设期内,团队成员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的核心论文或CSSCI论文5篇,以团队集体或成员个人名义获省部级奖1项。
第四章 实施管理
第九条 科研创新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,团队带头人负责团队的组织、管理和建设。
第十条 学院对科研创新团队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,一年一次考核。团队应按年份由团队带头人填写《山西农业大学bet365mobileapp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》,并提交每周一次的学术沙龙记录本。
第十一条 建设期届满后1个月内,团队带头人向学院提交工作总结报告,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考核,按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档次提出考核意见。建设期总体任务不合格者,学院将取消下一轮支持措施;考核合格以上者给予奖励。
第十二条 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,及时向学院科研负责人提交调整的书面意见。
第十三条 科研创新团队成员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按时完成科研任务,团队带头人有权取消其成员资格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四条 学院将根据学院发展情况给予科研创新团队以一定资助。
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。本办法由院长会议负责解释。
附:
团队的研究方向
1.乡村公共治理研究
2.公共资源配置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研究
3.农业科教协同创新研究